日前,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就加強省級房屋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下發通知,要求列入《安徽省省級公共交易目錄》(2015年版)的省級房屋建筑工程,一律按規定進入安徽省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不得進行場外交易。
通知要求,列入《安徽省省級公共交易目錄》(2015年版)的省級房屋建筑工程,一律按規定進入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不得進行場外交易。省級房屋建筑工程進場交易,按照項目屬地管理原則,交易活動由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筑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通知還要求,安徽省級房屋建筑工程按規定應進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而未進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不履行施工合同備案手續,并對招標人(建設單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等有關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理,且作不良行為記錄。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適時向全省通報。(來源:中國建設報)